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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通知公告
智能机器人与系统高精尖创新中心 展厅参观管理规定
来源: 发布日期: 2019-01-21
为规范智能机器人与系统展厅管理工作,维护中心利益,更好的发挥其应有职能,现就外来人员参观展厅事宜做出如下规定:
一.适用范围
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非中心安排的,由学校其他部(处)、学院申请的外来人员参观工作。
二.参观规定
1.外来人员参观展厅,活动负责人员需填写《参观申请单》,经学院、部(处)审批,报中心批准后,方可安排参观。为不影响正常工作,请在参观前1日办理相关手续。如发现有不按规定擅自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展厅的,将不予以接待。
2.进入展厅必须由本中心人员带领,按既定时间,进行参观,不得让外来人员私自随意参观展厅。中心将安排人员进行讲解。
3.外来人员参观展厅,未经许可不得触碰展品、道具和拍照摄影。由此造成意外事件或展品损坏,由活动组织方和当事人负责赔偿。如有特殊需要,需请示相关领导批准。
4.参观过程中要保证展厅内展品及道具完好,不准私自带展品出展厅,一经发现严肃处理。
5.参观人数超出中心展厅接待能力时,应分组参观。活动负责人应陪同参观,提醒参观人员要注意人身安全和保管好个人的财物。
6.展厅原则上不接待相近行业人员入内。
7.展厅内严禁烟火。如遇突发事件,应听从中心人员指导,撤离中心展厅。
8.中心安排人员进行讲解,非工作时间申请参观,由申请单位给予接待人员适当补助。
9.本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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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:《参观申请单》
智能机器人与系统高精尖创新中心
二〇一九年一月